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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人大常委会:四个“结合”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阅读次数:3013 作者: 淮北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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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烈山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决策与献策相结合、监督与支持相结合、服务与规范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决策与献策结合。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精准选择监督议题,组织常委组织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视察调研,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先后对“十二五”规划纲要和重大建设项目、招商引资、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问题,通过决定决议,把区委的主张转化成全区人民的意志。同时,针对旅游业发展、精准扶贫工作、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调研发现的问题,积极建议献策,并转交给区政府研究处理。

  二是坚持监督与支持结合。每年年初,都围绕人代会提出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尽可能地选取百姓关注的、亟需推进的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使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工作形成良性互动。先后对“十三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食品安全、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并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跟踪监督,促进了相关工作开展。

  三是坚持服务与规范结合。大力实施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按照“六有”标准,规范建设了三镇四办的代表活动室。同时,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开展了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督查活动。

  四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结合。不断创新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把“三会”工作、监督工作和区人大机关工作纳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综合运用会议审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不断拓展监督机制的内涵,提升监督效力,推动人大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