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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人大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阅读次数:5475 作者: 淮北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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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立党组,是保证党对地方人大工作领导的需要。党组能否充分发挥作用,体现了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能否充分得以实现。近年来,烈山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注重发挥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在思想建设中带好头。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每年年初及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重点围绕《监督法》、《组织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开展集中学习,指导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和准确领会法律条文、正确适用法律法规。认真开展“两学一做”、“讲看齐、见行动”等学习教育,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两个层面进行分类施教,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换届之后,及时组织新任区人大代表,集中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围绕依法履职召开专题学习培训会,对新任职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系统辅导,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在组织建设中把好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在换届期间,积极听取各方面意见,推荐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留任人选,为组织提出拟任人选把好政治关、能力关。不断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识、年龄和专业结构,在新当选的31名常委中,专职驻会常委19名,占61.3%;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的27名,占87.1%,保持了人大工作的专业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换届以后,全区已实现所有镇人大主席的专职配备,积极推动镇人大主席年轻化、进入本级党委班子,并将所有镇街人大专职负责人提名推荐为新一届区人大代表,使其在人大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

三是在作风建设中立好制。人大工作讲法律、讲程序,制度建设是人大开展工作的基础。坚持常委会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分片联系指导镇街人大制度,常委会每位组成人员固定联系3至5名人大代表,开好每季度片区人大工作例会,不断加强常委会和基层的联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烈山区人大常委会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共烈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党组工作的运行机制,为更好地发挥人大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