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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四举措规范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活动

阅读次数:3723 作者: 淮北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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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切实促进代表依法履职,濉溪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出台四项措施,加强代表与选区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为代表履职行权、积极为民发言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公开代表信息。在各选区统一制定代表信息公示牌,公布代表姓名、照片、联系方式以及定期走访群众的时间,方便选区群众联系代表,真正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优越性,积极为群众代言。

二是建立定期走访驻村制度。规定每月的8号、18号、28号驻村走访,在确定的地点“上班”,听取选民意见和建议。

三是制定代表联系选民台账。对代表每次驻村时间、代表信息、来访选民信息、选民意见建议进行详细记录,并填写选民意见建议单,定期将选民意见建议梳理汇总,提交至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并答复。

四是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将代表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对于不按规定参加代表活动的人大代表,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人大主席团书面请假,说明原因。连续三次以上未经批准拒不参加代表活动的人大代表,建议终止其代表资格。(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刘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