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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17号建议)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的建议

阅读次数:3201 作者: 淮北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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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的建议

我市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有三种,第一种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参保对象为农村居民,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实施;第二种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城镇居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第三种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企业职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前两种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是无职业的城乡居民,采取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的筹资方式,截至2016年底,我市新农合参保人数约为126人,参保率100.77%,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约为47万人,参保率97.56%。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都属医疗保障制度,但“两保”各自独立运行,互不干涉,主管部门不统一,筹资标准不统一,药品目录不统一,报销政策不统一,既不利于医疗保险制度的长远发展,也难以彰显社会公平。特别是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在城乡间加快流动,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不统一、参保信息不共享、补偿政策不一致,造成人员重复参保、选择性参保现象时有发生,给两保制度的实施带来了一定困难。

建议: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的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我市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的进度,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保障政策,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基金管理,使城乡居民享受到同样的医疗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