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代表工作 / 议案建议

(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44号建议)关于加大对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支持力度的建议

阅读次数:3713 作者: 淮北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7-05-27
[字体:  ]

关于加大对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支持力度的建议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改革,关系到民生和经济增长,一直受到各家银行的高度重视。在我市实施新的不动产登记方式以后,由于抵押登记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银行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受到较大影响。

一、不动产登记业务面临问题

我市自2016年6月27日开始实施新的不动产登记方式,将过去的房产证、土地证等不动产登记证书合并为不动产登记证书,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颁发。不动产合并登记以后,办理登记证书的时间,由原来的1至2个工作日延长为最多65个工作日。

由于办理不动产证书的时间较长、手续繁杂等原因,我市银行机构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开展目前遇到如下问题:

(一)不动产抵押登记时间太长。如过去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业务,个人或企业,只需与银行客户经理一同前往市房管局直接办理抵押登记,1个至2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毕。而现在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法定需要经过30个工作日的预告登记、5个工作日的申请备案、30个工作日的预抵押登记,最多时,总共需要65个工作日才能办理完毕。

银行机构普遍反映,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前,实际需要排号等待1至3个月不等;而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后,还需等待1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取得他项权证,客户才能凭他项权证向银行机构申请抵押贷款。

(二)不动产抵押手续变得复杂。预告登记环节、申请备案环节、预抵押登记环节都需要不动产登记人和银行机构不同部门的数个客户经理同时到场才能办理,并需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房管局之间往返多次。另外,若贷款涉及到贷款申请人的多套房产时,需要多套、多种资料才能办理,各类证明文件、公章的加盖等等,手续比原来增加较多,导致不动产登记及贷款发放效率较低。

二、当前不动产登记对抵押融资业务的影响

银行抵押贷款业务包括了个人商品房抵押贷款和企业房地产抵押贷款两类。个人商品房抵押贷款主要用于城乡居民购买商品房,是城乡居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融资渠道;企业房地产抵押贷款主要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是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主要融资渠道,对企业生产经营有直接影响。

上述不动产抵押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我市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业务产生了以下负面影响。

(一)银行机构办理抵押贷款业务的风险增大。商业银行与客户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一般都是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抵押物项下关联多笔贷款业务。在每笔贷款发放之前,银行机构为确保抵押物状态正常,不被查封,都必须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抵押物是否存在被查封的情况。但是现在,银行机构在查询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般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在这一情况下,如银行发放贷款时抵押物已被查封,银行将承担全部贷款损失风险。

(二)个人商品房抵押贷款业务受较大影响。据初步统计,2016年7月初至12月末,因无法及时办理他项权证,我市银行机构停办个人商品房抵押贷款969笔,涉及金额5.9亿元。

(三) 部分“接续贷”业务无法实现无缝对接。我市银行机构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流动资金贷款一般采用“接续贷”方式。接续贷涉及两种保证方式,一种是担保,由担保公司向银行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第二种是抵押,一般是使用企业的不动产做抵押。使用不动产做抵押的流动资金贷款,过去办理“接续贷”时只需1至2天时间,基本上可以做到资金使用上的无缝对接。现在按照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流程,需要20到90个工作日时间,这样很难实现无缝对接。调查显示,2016年7月初至12月末,因企业无法及时办妥他项权证,有36家贷款企业的3.7亿元贷款受到影响,被停止贷款或企业接受罚息;有4家企业完全中止贷款业务。另外,担保公司在为企业办理续贷过桥业务时,也同样受到较大影响。抵押登记办理时间的延长,增加了担保过桥业务中的不确定性,导致担保风险上升。同时还降低了续贷过桥资金使用效率,企业融资成本也因此而上升。

三、相关建议

(一)建议市政府加大对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视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办公条件,增加工作人员,增设办事窗口,尽快解决不动产抵押登记预约时间过长问题,满足社会各界对不动产登记的需要。

(二)建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强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不动产登记抵押业务办理效率;同时建议比照市房管局营业厅,实行朝九晚五、周六、周日不休息的工作时间,与房管登记备案业务同步。

(三)建议司法部门加大对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支持力度,研究制定用于银行贷款抵押的不动产,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阶段,不能对其采取冻结、查封措施等应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