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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把握四个注重 推进法治文化“四入”活动深入开展

阅读次数:5967 作者: 淮北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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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淮北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以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即著名景区嵌入行动、繁华街区融入行动、乡镇村庄纳入行动、建制小区注入行动)为抓手,拓宽思路、创新形式,不断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使法治精神春风化雨深入人心。仅2015年,市、县区先后投入200多万元,新增法治广场、公园、街区27处,宪法主题社区1处,均各具特色,成为市民学法的绝佳场所,全市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李建中副省长来淮开展“六五”验收时专门实地查验了梅苑路法治宣传一条街、黎苑法治广场和人民路办事处法治文化长廊,认为彰显了淮北特色,对我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注重制度建设,完善法治文化“四入”保障机制。2013年,市九家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淮北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法治文化传播推广,全面启动法治文化“四入”建设。2014年,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全面加快推进法治淮北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规定实施“四入”行动,提高法治宣传设施公共场所的覆盖率。市依法治市办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市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围绕“四入”行动阵地拓展、载体创新等主要内容,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奖惩,有力推动各部门法治文化“四入”建设的深入持续开展。

注重元素融合,深化“四入”活动法治文化内涵。在“四入”活动建设过程中,我市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融入基层公众文化体系建设。把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结合,打造“茶馆普法”、“农民文化乐园”、“法治文化大舞台”等文化活动载体,通过“送法律进农民文化乐园”、定期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方式,充分运用具有浓郁淮北特色的小品、快板、说唱、相声、琴书、三句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治宣传教育通俗化,把法律规范直观化,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有效提升群众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自“四入”行动开展以来,共举办各类法治文艺活动280余场次。

注重因地制宜,法治文化“四入”活动各具特色。在“四入”活动中实现四个结合,一是法治进乡村,把法治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利用墙体漫画、法治文化巷等,大力开展婚姻家庭、劳动保障、农村土地、环境保护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按季度更新内容,让居民能够出门见法治、抬头看法治、茶余饭后议法治,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二是法治进小区,把法治文化与基层自治相结合。打造法治广场、法治宣传橱窗,依托人民调解室、说事室等工作平台,在说事拉呱中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增强宣传效果。目前,各小区均设有法治宣传教育橱窗。三是法治进景区,把法治文化与精美城市建设相结合。在国家4A级景区相山公园建设法治文化长廊,在新建景区杜集区南山村建成法治文化苑,即将在南湖公园打造法治宣传阵地,将法治警言、普法三字经、法治典故以宣传栏、灯箱、文化石、展览墙、壁画等不同形式展现,推动法治文化阵地特色化,融法治宣传于生态文化旅游中。四是法治进街区,把法治文化建设与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相结合。不断提高法治文化设施在公共场所的覆盖率,在淮海路繁华商业街设置宣传灯箱,通过LED大屏每天定时播放法律法规条文及法治公益短片,增添居民学习法律知识的乐趣。

 注重功能延伸,以“四入”活动提升依法治理水平。我市把法治文化“四入”活动融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将“村内设有法治宣传教育园地、设立法律书屋”作为申报 “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前置条件,并在考核时实地查验,同时,制定“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标准,培育“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县区、镇办和示范基地”,督促村民、居民学法、懂法、守法、守信、向善、向上,引领法治社会建设。突出法治文化典型化载体,隆重举行“精致淮北·法治力量”首届淮北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以法治人物事迹创作一台真切感人的法治文艺节目,扩大了法治榜样的社会影响力。放大典型的示范效应,组织开展优秀人物事迹报告巡讲,并把依法化解矛盾的能手李宗玉推上安徽电视台《帮女郎》栏目,把二十年如一日志愿普法的王士宏推荐为省级劳模,把我市5位法治人物推荐为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