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3日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李公峰同志为淮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韩海林同志为淮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金 文同志为淮北市商务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张家忠同志的淮北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张 力同志的淮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公峰同志的淮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孙兴学同志的淮北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2017年6月23日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李公峰同志为淮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韩海林同志为淮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金 文同志为淮北市商务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张家忠同志的淮北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张 力同志的淮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公峰同志的淮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孙兴学同志的淮北市商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