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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阅读次数:6002 作者: 淮北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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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人大办公室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牵头组织常委会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常委会主要领导的讲话和有关重要综合文稿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2、负责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党组会会议的服务工作;

3、负责机关的文书处理、文件收发传阅、档案、文印及网络管理工作;

4、负责常委会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对机关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检查,做好防范工作;

6、负责机关信息工作;

7、负责机关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

8、负责与市委、市政府及政府所属部门、市政协、市“两院”和区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协调工作;

9、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10、负责办公室政治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工作;

11、完成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市人大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收入总计1555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485.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9.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82万元,支出总计减少124.99万元。主要原因:(1)2016年度人员有部分减少;(2)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2016年度减少了追加经费的情况。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0.9万元,占99.8%;其他收入2.1万元,占0.2%。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3万元,占79%;项目支出313.5万元,占21%。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52.9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支出合计1483.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9.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0万元,支出减少122.89万元。主要原因:(1)2016年度人员有部分减少;(2)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2016年度减少了追加经费的情况。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度决算970.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31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1.6万元, “机关服务”2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工资、 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支出;“人大会议”109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人代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会议等支出;“人大监督”9.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代表工作”31.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等方面的支出;“人大信访”3万元,主要用于处理来信来访等工作的支出;“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3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招商引资”6.1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决算419.4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决算4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障及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计划14.68万元,支出总额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房屋172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125平方米,业务用房60平方米。

   (九)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上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