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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法院因院施策着力组好审判团队

阅读次数:4546 作者: 淮北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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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淮北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委、省高院统一部署,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司法规律、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上级机关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推进审判团队组建工作,根据人员结构、受案数等情况对人员优化重组,按三种方式组建70个审判团队,其中民事团队30个,刑事、商事团队各9个,行政团队6个,家事团队2个,立案团队4个,执行、其他团队各5个。70个团队中除155名员额法官外,共配备辅助人员207名,其中法官助理84名,聘用制书记员123名,有力提升了案件审判质效,确保了法院工作稳定开展。去年两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办案1341件;今年上半年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办理案件8787件,占全市法院受案数的50.6%。

一是科学组建审判团队。在中院和受案数量、审判负担相对较轻的2个基层法院,采用“3+N”模式,在业务庭设立若干团队,3名法官为一个合议庭,外加若干名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一个审判团队;在地处主城区、人口密集、民商事纠纷集中的相山区法院,采用“1+0.5+1”模式,即1名法官、0.5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一个审判团队;在案件量过万件、管辖地域广、人民法庭较多的濉溪县法院,采用N+N+N模式,采用以庭为审判团队的模式,即一个庭(人民法庭)由若干名员额法官+若干名法官助理+若干名书记员组成。

二是合理设定团队法官办案任务。结合近三年来全院案件量、各业务庭室办案量、各种类型案件量、不同审级案件量,以案定人,确保各团队和每名法官业务量相对均衡。制定《案件权重系数分类》《入额法官年度办案任务》,合理确定1/3、1、1.5、2、15等5级权重系数,再根据高院规定的10%、35%、50%、60%、70%、90%、100%等7级权重工作量科学测算后,确定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等不同类型入额法官应当完成的办案任务量。把办案数量与质量、效率、效果共同纳入考评体系,与收入待遇、绩效考核奖金直接挂钩,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

三是注重团队及岗位的专业化水平团队组配注重不同审判业务的专业化特点和规律,根据员额法官的司法技能、专业特长定岗定人。尽可能由相关审判领域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司法技能较强的员额法官担任独任法官或合议庭主审法官,并为他们配备一定数量业务娴熟的审判辅助人员进行程序性、事务性等工作,组建由专业化法官与专业化审判辅助人员组成的专业化审判团队,专司某类型案件的审判,最大限度实现裁判尺度统一。

四是注重审判资源灵活优化组合。立足现有资源,按功能最优化配置,着力实现“1+1>2”的团队作战功效。充分考虑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及书记员的年龄、工作经验、业务专长、性格特点、职业习惯、群众评价、家庭情况等因素,对现有人员优化重组,切实实现人员搭配优势互补、新老结合、男女平衡。注重发挥高层次审判资源的示范引领作用,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分别编入相对固定的团队办案,以亲历审判实现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监督、把关和实质性化解。

五是明晰各审判岗位职责。全面淡化行政色彩,突出法官主体地位,以职业尊荣感的强化实现审判质效的提升。明确判断性事项归法官,程序性事项归法官助理、事务性事项归书记员。主审法官拥有案件裁判决定权、文书签发权,并担负着培养、管理司法辅助人员的职责。合理设置各审判岗位的权力边界,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意见》等“四清单一规范”,对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委员等审判权力运行进行清单式管理,确保审判权科学运行和有效监督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