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基层人大

烈山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阅读次数:2992 作者: 淮北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7-09-01
[字体:  ]

8月31日上午,烈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琳,副主任缪瑾、戴玮、张友建、李晓潭出席会议。陈琳主持会议。

会议审查批准了区政府关于烈山区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并听取和审议了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烈山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棚户区改造及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烈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认为,2016年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区政府及财税部门紧紧围绕重大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对财政预算的有关决议,依法组织收入,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控制财政风险,全区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决定批准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同时,今年上半年我区财政预算执行平稳有序,财政收入质量和使用绩效明显增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进展总体顺利,在推动我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针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预算管理部门主体责任,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加强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要统筹谋划,制定完善我区文化旅游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深入挖掘旅游文化资源,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探索建立政府与企业合作的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等更多资金投入文化旅游产业建设;要紧紧围绕“棚改惠民”总体原则,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统筹兼顾,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努力把这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干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