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中旬,濉溪县南坪镇人大组织调研组,就“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听取镇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现场视察了浍河、澥河、宿蒙大沟等河流状况,调研组针对推进“河长制”工作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将工作任务层层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道管理保护目标。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镇村两级“河长”组织体系,明确镇“总河长”,镇、村各“责任河长”,做到“河长”组织体系全覆盖。要按公示牌明确的责任河段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三是巡查管护到位。各级“河长”及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落实“河长制”日常巡查管护责任。及时协调处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涉河问题,以村为单位,落实河道管护和保洁措施,切实加强河道日常管理。
四是督查考核到位。要经常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责任追究。(邹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