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9日 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免 去:
刘 政同志的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刘晓楠同志的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焦守江同志的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