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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检察院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

阅读次数:5654 作者: 淮北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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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池州学院原党委书记何根海(正厅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保银出庭支持公诉。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何根海利用其担任池州师专党委副书记、校长,池州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报销虚假发票,贪污课题经费89万余元。2004年春节至2014年7月,被告人何根海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烟酒卡等折合人民币共计138万余元,并在该学院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淮北市人民检察院侦查起诉的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案情重大复杂。市院党组认真落实2017年市委常委会听取市检察院党组工作报告后提出的要办大案、办要案的决议要求,对此案高度重视,自受理之初便安排院领导带队组建办案团队对该案进行侦办,胡守斌副检察长带队在池州长驻50余天进行侦查。侦查结束后,唐保银检察长带头落实入额院领导“主体性、亲历性”的改革要求,以主办检察官的的身份对此案审查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已成为司法办案新常态。一是带头真办案。市院将入额院领导全部配入办案岗位进入轮案程序随机分配案件办理,办理案件不走过场,不将参与案件研究、审批案件、评查案件、预防宣传、警示教育等视为办案拼凑案件数,不找人“代工”搞挂名办案,而是严格履行案件承办人职责,认真阅案、全面审核、严格把关。2018年第一季度,市院入额院领导及检委会委员已直接承办各类案件55件,占全院办案数45%。二是带头办大案。入额院领导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主动办理有影响的大要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善于打攻坚战,敢于啃硬骨头,给全院树立标杆。院领导带头大案、要案,也以其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办案经验,促进了办案团队成员的快速成长,从而提升了检察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起到良好的示范效果,同时也更加有效地震慑犯罪,彰显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三是带头办铁案。入额院领导认真履行办案职责,发扬工匠精神,在阅卷、提审、撰写审查报告、补查复核相关证据等每一个环节都反复斟酌、认真把关,强化质量、效率与效果三者并重,全面推进办案实体精细化,以实际行动助推司法体制改革精准落地。院领导坚持做到将每一起承办的案件办精办细办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以此带动全院案件质量的全面提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市检察院  余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