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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中院在全省首家探索建立 一审涉金融、劳动争议案件集中管辖制度

阅读次数:3583 作者: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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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司法改革后的新形势、新情况,统筹协调全市基层法院审判资源破解人案矛盾,促进辖区各基层法院间案件数量与法官数量相匹配,避免因人案比不协调导致办案质效不平衡现象的出现,今年以来,淮北中院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和担当进取精神,结合本市行政区划、人口、案件、交通等情况尤其是市县同城化程度高的实际,在经过前期多次调研和反复商讨论证的基础上,经省高院批复同意,从10月1日起对全市基层法院一审金融商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努力探索符合司法改革方向、要求并符合自身实际、满足工作需要的审判权运行新路径。

一是加强调研分析。审管部门集中调取近三年各基层法院案件数、法官人均办案数、各种类型案件数量等数据并进行认真分析判断,全面掌握第一手数据,对集中管辖后的效果进行客观的分析和初步预判。多次召集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法官代表和审管办、研究室等部门人员,进行交流座谈,充分听取法院内部意见建议。积极与金融、人社等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利用金融审判座谈会、审裁衔接座谈会、民商事审判交流会、人民法庭调研座谈会等契机,广泛了解和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分别与仲裁、金融机构健全完善常态化沟通、联动机制,为制定分流方案、集中管辖方案打下坚实基础和政策、法律依据。

二是制定分流方案。基于不同基层法院、法官办案不均衡,年均受理案件最多的法院多达1.4万件、最少的仅有0.3万件,相差万余件;法官人均办案数最高的达312件、最低的为136件,相差176件的现实,对全市所有基层法院的涉金融商事案件(含下辖濉溪县法院)和市辖三区基层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不含濉溪县法院),分别指定由案件量最少的两家基层法院集中管辖。集中管辖方案实施后,案件较多的两家基层法院每年案件数将减少约1500件,案件较少的两家基层法院案件数将增加约800件,法官人均办案量差距将从目前的176件缩小至50件,部分基层法院法官的办案压力将大为减轻,各基层法院审判资源与目标任务将实现大致匹配。

三是组建专业法庭。将两家基层法院的两个人民法庭分别改造为金融法庭、劳动争议法庭,集中审理上述两类案件,实行立、审、执全流程、集约化的审判运行模式,细化审判专业分工,努力以专业化审判组织,统一审理思路和裁判标准,提升审判工作的专业化、集约化水平。针对两类案件数量大,因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导致新问题在审判实务中不断涌现等因素,要求法官与时俱进,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利用“互联网+”与相关机构实现全方位无缝对接,适应新时代审判工作发展新需要。

四是寻求社会支持。将集中管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中院院长余跃武多次到基层法院实地走访,全面了解掌握人财物配备等具体情况,就法庭选址、功能配置、人员配备以及与金融、人社机构的沟通对接等工作逐项督促落实。积极寻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帮助,及时推动解决法庭改造资金落实等实际困难与问题,确保法庭选址交通便利、功能完善、配套齐全、迅速推进,举全市法院之力打造淮北法院审判工作新的特色“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