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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立法程序制定工作

阅读次数:4281 作者: 法制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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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布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草案)》的意见建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工作,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工作效率,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面推进法治淮北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结合本市实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起草了《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草案)》。

规定草案共三十七条,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工作的程序法。草案明确了立法权限和适用范围,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规定了法规案的提出和起草主体,法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以及法规的报请批准、公布和法规的解释、修改、废止程序,规定了有关法规具体问题询问的处理和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