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动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集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范围
根据立法法关于设区的市立法权限的规定,本次征集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
二、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主体和要求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但要注意与《淮北市第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在淮北人大网“立法工作”的“立法动态”栏目公布)相衔接,做好统筹协调。提出的建议项目可以是原则性的,也可以是法规草案文本,但均应同时提出建议项目名称、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立法依据、主要内容和其他有关材料。
三、征集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
信函地址: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人民中路208号)
联系电话:3052730 3010186(传真)
邮 箱:hbsrdfgw@163.com。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