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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阅读次数:7137 作者: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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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相山区人大常委会从完善组织机构、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入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安徽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完善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责权机构,压紧压实人大机关信访工作责任;将人大信访工作与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审议专题报告、专题调查等手段,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人大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作用,密切了党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机构,落实两个责任制

领导重视,健全机构,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前提条件。为更好的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换届后,区人大常委会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区人大常委会信访领导小组,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内司工委主任、办公室主任、信访室主任为成员,指定办公室一名同志为信访室工作人员。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首接责任制。全面落实中央《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常委会主任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主任为信访工作第一直接责任人,信访室、办公室、各工委和镇街人大主要负责人为信访工作第一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成立人大信访联系会议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和对信访群众诉求高度负责的精神,整个人大机关从主任到工作人员,尤其是信访室和办公室自上而下,全员实行信访首接责任制。在接访过程中善始善终坚持“三合三有”(合理、合情、合法、有理、有力、有节)解决好信访群众的诉求,赢得信访群众的信任,让信访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心系百姓,切实做好人大信访

人大信访上联国家大政方针,下系群众的实际困难,地位特殊,作用巨大。群众来人大上访增多,这是对人大的信任,更是对人大的期待,我们必须履行好自身的职责,都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心系百姓,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原则,让所有来信来访,都能件件进行登记、件件记录在案,随时可查,决不辜负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期望。为此,我们从基础工作抓起,落实了多项措施。结合人大信访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相山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和《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处理群众信访办法》,理顺人大信访与“一府一委两院”及所属部门的关系,对内司委受理群众信访的范围、具体操作程序都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把信访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研究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努力实现“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上下功夫。信访工作的落脚点是对每一件信访事项都弄清情况,分清是非,依法依政策得到完善处理。对于那些明显不合法的,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耐心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对那些事实清楚具体,法律依据充分的信访案件,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着力提高信访解决工作难题、努力为群众排忧的绩效,以实际行动树立人大威信。

(三)借力“2121工程”,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近年来,通过实施代表工作“2121”工程,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分布面广、联系选民多、熟悉基层情况的优势,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代表信息公示栏,将人大代表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向群众公开;开设人大代表信访接待窗口,实现人大代表和信访群众“面对面”、“零距离”;组织代表下镇(街道)下村(社区)下选区,主动和群众交流,变“群众上访”为“代表下访”,方便群众向人大代表反映问题,又使人大代表更好地接受人民的监督,更好地依法履职。

二是预防信访发生。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推选出来的,在其选区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容易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各镇、街道组织人大代表通过家访、走访、接待等多种形式收集群众反映的情况问题,了解棚改、涉法涉诉等各类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防患于未然。通过人大代表参与接访,使镇、街道与基层群众之间的沟通更为顺畅。如东街道通过开展“我和选民拉家常,我和代表集民意”活动,与群众沟通交流,走访调研民情民意,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提前预警,杜绝集体访和越级访发生,其辖区100多户居民棚改,由于市、区人大代表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实现零上访。

三是积极参与监督。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了矛盾纠纷调解员、政策法规讲解员、公民维权引导员、政府履职监督员和民情上达传递员作用,准确了解社情民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人大代表与基层群众生活在一起,保持着“零”距离接触,他们所讲的道理、对问题的评析等更容易被群众接受,与群众的思想更容易沟通。渠沟镇人大通过安排专题调研,坚持把信访工作与监督工作有机结合,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把代表参与信访调处与代表履职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四是突出网格作用。南黎街道以选区为单位划分网格,将市、区人大代表划分到网格内,人大代表作为本选区信访联络员,实行人大代表在本选区参与信访案件的包保机制,公布代表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每人重点联系本选区的群众,每月走访本选区内群众,组织代表进社区入户、深入居民中间,通过拉家常、谈感触等形式开展民情问诊活动,收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主要困难、有关困惑和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坚持做到收集信息不留盲区,听取意见不留死角。同时,列出时间表,明确各个代表参与信访维稳工作的具体日期,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多措并举,促进信访案件落实

运用各种监督方式, 督促信访问题的解决。一是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相结合。把群众信访反映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 涉及面广、相对集中、影响较大的问题,纳入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如近年来,群众反映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立案和审判问题较多,区人大常委会及时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的专项工作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二是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专项工作视察检查相结合。针对群众对有的政府、司法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司法不公正等突出问题的反映,及时捕捉信访信息,列入监督项目内容,加大跟踪督办力度, 敦促一些老大难问题从源头上得到整改和依法纠正,推动有关部门工作。如针对黑臭水体治理问题、电梯安全问题、文明创建长效机制落实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成立专题视察组,抽调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上述问题进行了专题视察,收到很好效果。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信访总量持续高位运行,信访问题日趋复杂从我区信访的情况来看,人大系统的信访总量持续高位运行的形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究其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历史遗留问题,由于缺乏政策依据以及其他一些原因,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还有因当前棚改等项目建设的需要,政府的承诺不能及时兑现,引起群众的不满;以及快速发展的社会与政府当前能力所及之间有较大的差距,满足不了群众的需求。从信访反映的问题来看,涉及社会治安、执行难、违规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和司法不公等问题,其中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所占比例居高不下,占信访总量的30%左右。从信访形式来看,重访、集体访、越级访不断,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发展及社会公共秩序。

(二)“大信访”格局有待完善,终访息访困难重重。根据“人大不直接处理信访事项”信访工作原则,人大信访的主要工作是转办、交办、督办信访案件。近年来,人大系统通过不断完善接访、办信、督办、首问责任制等系列的信访工作制度,有力地促进了一大批信访问题的解决。在具体的工作中,由于个别职能部门信访工作意识不强,作风不实,在接访办信中打哈哈,“踢皮球”,答复文来文往,矛盾依然存在。同时由于个别领导干部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采取息事宁人的方法,导致个别群众“信访不信法”,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认识,无理缠访,多方施压,不达目的不罢休。另外,人大信访监督缺乏刚性力度,对未及时办理落实的承办部门问责力度不够,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访事项的办理力度。

(三)自身建设有待加强,信访工作力不从心。为适应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人大加强了信访工作力量,有专门的办公接待场所,有专门的接访办信工作人员,同时采取了新提拔的干部和新进人大机关的干部首先从做人大信访工作入手的措施,但由于受人大信访机构、编制、人员的限制,信访机构专人专设落实力度不够,与现行人大信访工作的任务、形势不相适应。

三、几点体会

(一)提升信访工作思想认识

转变思想认识,树立处理信访也是人大工作的主业的观念,把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突破那种把信访工作仅仅看成是简单地看看信、接接访、谈谈话的思维定势,要把人大信访工作置于人大工作的整体安排和规划中,贯穿于人大各项工作环节,与人大监督各项法定工作职能紧密结合起来。

(二)健全信访工作协调机制

在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的复杂程度和难度日益增加。各级人大要树立“大信访”理念,切实执行《信访条例》规定,明确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受理信访事项的范围职责,落实责任,同时,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工作,共同构建人大、政府、监察和法、检“两院”以及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工作机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统一管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形成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信访工作的大信访格局。

(三)改进信访工作化解方式方法

面对群众来访中提出的各种问题,面对形成这些问题的复杂因素,要采取“精心选择案件,明确承办责任,限定办理期限,跟踪检查结果”的办法,抓好重点信访件的受理、交办和落实,促使急难问题的解决。要选树先进典型,精选办理案例,提炼经验办法,坚持做到在继承中发展,发展中创新,确保信访事项妥善解决、信访群众真正满意、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徐亭   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