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里煤矿开采致使朔里镇未征先塌土地面积约1200亩,主要集中在沈集、朔北、徐楼、葛塘、坡里、段庄六个村,最早塌陷的地块位于沈集村,2008年开始塌陷,距今已有九年之久。土地“未征先塌”不仅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而且严重损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群众对此十分不满,曾多次上访,给当地稳定工作带来隐患。
建议:市政府安排相关部门与淮矿集团协调,要求矿方:一是对“未征先塌”土地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文件要求实施征地。二是严格履行用地审批程序,先报批征用,再开采塌陷,坚决杜绝未批先采、未征先塌现象。切实维护好农民利益,更好的维护地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