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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72号建议)关于省道202县城段改为城市道路的建议

阅读次数:3034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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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S101淮北段改扩建项目的投入使用,S202城区段改为城市道路已势在必行,改为城市道路后能够减少车辆拥堵,以及过境运输车辆带来的扬尘及大气污染。2018年S202省道凤凰路至刘桥铁路专用线段于2018年启动城市道路改建工作,现已建成投入使用,该路段市政基础设施得到了提升,车辆行人出行条件得到了改善。但刘桥铁路专用线以南部分的改建仍未实施,不能形成全段的畅通,亟需继续向南延伸。

建议:S202刘桥专用线以南县城区段,按照其以北的道路断面进行改扩建,即道路设计宽度28.0米,现状道路23m断面全部保留,新建部分主要内容为:道路西侧绑宽1.5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道路东侧增设2.5m人行道,主要交叉口进行拓宽,并完善交通、排水、路灯、绿化等市政道路基础设施。鉴于近年来濉溪县在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南部次中心建设以及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扩建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导致县财政极为吃紧。为保持S202南北段的连贯性、整体性,建议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濉溪县政府负责辖区内的征收拆迁,以及协调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