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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78号建议)关于培养公民环境意识建设生态环境的建议

阅读次数:1737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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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规划建议中多项内容涉及生态环保。鉴于一些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是不可逆的,而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的空间,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应当理解为是对人类自身生存环境的保护。所以,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尤为重要。具体到城镇生态环境来讲,目前,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一大批农村农民进入到城镇生活,在传统生活方式影响下的农村生活冲击现代化城镇发展的过程中,必然出现一些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函需解决。由于传统文化生活的影响,居民对生活垃圾采取随意处置,没有良好的处置习惯,这种固有的生活模式短时间之内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造成城市污染问题。同时,进入城镇生活的农村居民喜欢饲养动物鸡鸭鹅等,饲养方式多为散养,给城镇生活带来一定的污染,而饲养人主观上对此认识不足,造成污染严重,再予以制止时得到不理解,进而发生矛盾争执。在日常生活中,随地随意乱扔垃圾者有之,破坏小区环境改建自种者有之,乱搭乱建破坏建筑结构者有之。在给其他居民带来困扰的同时也给城镇生活带来了一定的环境污染,致使城镇环保工作遭到破坏。但由于农村居民大多学历不高,教育文化水平有限,加以固有传统的生活习惯影响,对于环境污染问题认识不长远,需要及时得到纠正并解决,培养公民环境保护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

    建议:

     1.思想发力,注重培养自觉意识。培养公民意识从内发力,最主要是让公民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除了平时日常的标语性宣传之外,让公民切实感受到污染的危害尤为重要。建议制作污染危害方面的短视频,利用自媒体如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迅速推广,同时在城镇内可视大屏幕滚动播放,也可以利用开放式党校、党群连心站等群众聚集的地方进行宣传。加大对中小学生的宣传,让孩子们养成良好的习惯,并且让孩子们成为监督员监督家长,可以有效地带动家长保护环境的意识。

     2. 行动制约,注重提升自觉行为 在居民的地方选出具有热心且工作积极的楼栋长,监督居民日常生活行为,对违规乱倒垃圾、乱搭建筑等行为进行口头制止,制而不止时联合城管等部门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将该违法行为张贴在小区人员聚集处进行通报,引导人民积极作为,让违规行为实施者产生羞耻心理继而不再实施。

     3.奖励机制力,促规范行为成习惯 。制定一定的奖励措施,对爱护环境、节约资源者予以奖励,进而让文明的风俗习惯,节约环境的意识成为一种自觉,形成习惯,共同创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