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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代表小组及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的通知(淮人常办〔2018〕30号)

阅读次数:4626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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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按照《淮北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和《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代表工作计划》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每年联系一个代表小组,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主任会议成员应联系不少于5名市人大代表,其他组成人员联系不少于3名市人大代表,结合工作,每季度走访代表一次,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联系代表小组及代表可以采取走访、座谈、约见、通信(讯)等多种形式,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参加代表所在代表小组的活动;邀请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或调研等活动,与代表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年末,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将联系代表的情况进行总结,由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汇总后印发全体组成人员。

 

附件1: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小组一览表

附件2: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一览表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