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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201号建议)关于全市农业8.18灾后恢复生产的 政策建议

阅读次数:2276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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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灾情况

据统计,我市8.18特大洪灾后,全市在田农作物受灾面积221.5万亩,其中绝收45.3万亩;成灾设施蔬菜面积2.1万亩;倒塌畜禽圈舍2.59万平方米,死亡畜禽20.9万只(头);渔业受灾面积3.77万亩,损失水产品产量1.21万吨;果树成灾面积5.78万亩,损失产量3.59万吨。农业经济损失11、15亿元。烈山区农作物受灾面积为23.0486万亩,成灾面积为11.9149万亩,绝收面积9.88万亩;农业经济损失23677万元。果树受灾面积为2.181万亩,成灾面积为1.86万亩,绝收面积0.321万亩,产量损失1.1779万吨,果园经济损失10109万元。

二、农业出现的薄弱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农业投资周期长,见效慢,后期资金匮乏投入不足;

二是市场销售信息与果蔬生产园区不对称,缺乏必要的营销手段,丰产不丰收;三是农业保险未能将特色农业产品(如:桃、设施蔬菜)纳入保险范围。

三、争取市级资金扶持建议

(一)完善保障体系,补农业抗风险短板。一是补市场风险短板。政府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农业基地开展灾后自救;协调银行、担保公司给予一定的贴息贷款。二是补自然风险短板。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规模以上经果林产业(如桃、葡萄、杏、无花果、核桃等)和设施蔬菜。

(二)改善生产条件,补基础设施短板。推进三大工程:一是水毁修复工程;二是防涝抗旱渠系清理工程;三是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工程。

(三)植入科技要素,补技术支撑短板。制定财政政策和农业项目建设政策,对引进产品质量控制、质量追溯,新品种引进开发、物联网技术、互联网电商和申报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50亩以上的规模农作物开展一次性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