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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208号建议)关于加强农经体系建设的建议

阅读次数:3234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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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农经管理机构和人员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践者、推动者,承担着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流转、土地确权、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集体“三资”管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统计管理等大量工作。当前,基层农经工作面临困境:从机构上看,事业单位性质的农经机构(县区农经站)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加上镇一级没有农经管理机构,而业务代办单位不专业,工作推进难度很大;从人员上看,县农林委农经股仅有1人,农经总站编制6人实有3人,事多人少的现状得不到缓解;从经费上看,农经机构工作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没有办公及专项业务经费,应急工作需要经费时临时打报告。农经工作“边缘化”,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利,相关问题亟待解决。

建议:应当把农经工作重视起来,加强工作体系和队伍建设。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建议市委市政府结合机构改革,对市、县(区)、镇(街道办)农经系统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作出明确统一的统筹安排,在市、县两级农经机构足额配强农经人员,在镇(街道办)设立农经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同时,将农经管理人员“三权”上划县级主管部门,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二是落实工作经费。将开展基层农经工作必要的业务工作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培训经费等列入每年市、县(区)、镇(街道办)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发,确保农经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人员安心留守岗位。农经专项工作争取全部纳入项目,强化项目经费对农经工作的支撑。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重视选拔培育农经干部,建立常态化的农经干部培训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农经人员的考核评比,逐步提高农经人员业务素质,使之具有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