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市文明办就《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集中修改。
参加人员结合前期征求县区、部分行业单位、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市直相关单位的具体意见建议情况,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逐条研究,并就合法性、合理性以及语言表述等进行讨论,提出了具体修改方案。
下一步,法工委还将通过考察学习外市文明行为促进立法先进经验,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立法专家意见等形式,进一步做好《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等工作,并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