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19年10月24日淮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1月29日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使广大市民更加直观地了解《条例》,市文明办精心策划设计了《图说〈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一书,以漫画形式阐释《条例》,生动形象、一目了然、易懂易记,让市民在轻松的阅读氛围中春风化雨、潜移默化。我们由衷期望所有的淮北市民及在淮投资、创业、学习、生活的朋友们,都能自觉以《条例》为遵循,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日常言行做起,时时处处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示范者、倡导者,共同打造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全国文明城市,今日推出《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禁止不文明行为篇。
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翻越交通隔离栏。
非机动车闯红灯、违规逆向行驶、骑行通过斑马线,不按规定车道通行;
机动车随意穿插变道、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违章停车。
驾驶车辆时吸烟、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违规鸣喇叭、使用远光灯。
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干扰安全行车。
违规饲养烈性犬,携带犬只外出未束牵引带,未即时清除犬粪,养犬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等。
在住宅小区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在住宅小区公共区域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毁绿种菜,违规蓄养禽畜。
在城市建(构)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
在禁烟区吸烟。
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废弃物。
露天焚烧秸秆、垃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进行营销宣传、装修作业、露天表演等活动产生噪音影响他人生活、学习和工作。
在城市社区、道路、公园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冥币和逝者遗物、抛撒其他丧葬祭奠物品。
在湿地公园、塌陷水域禁止区域内洗澡、游泳、洗涤、垂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