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19年10月24日淮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1月29日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使广大市民更加直观地了解《条例》,市文明办精心策划设计了《图说〈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一书,以漫画形式阐释《条例》,生动形象、一目了然、易懂易记,让市民在轻松的阅读氛围中春风化雨、潜移默化。我们由衷期望所有的淮北市民及在淮投资、创业、学习、生活的朋友们,都能自觉以《条例》为遵循,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日常言行做起,时时处处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示范者、倡导者,共同打造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全国文明城市,今日推出《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法律责任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