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办执法检查动员会法制讲座,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司法监督处处长张军应邀作《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专题辅导。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晓光,副主任张香娥参加讲座。
张军以《多元化解纠纷地方立法的我省实践》为题,从《条例》的重要意义、制定《条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条例》的特色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让与会人员对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对常委会开展好此次执法检查、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落实《条例》、开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8年11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为我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力促进了多元平台、多元主体、多元方式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发挥积极作用。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余跃武,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处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县区人大、政府负责同志聆听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