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审定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实施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波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王翠凤就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落实年度立法任务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新形势新变化,充分认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是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切实增强从事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尊重和体现立法的客观规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急用为先,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创造性地开展立法工作,发挥地方立法在社会治理中的优势和独特作用。
会议要求,各有关方面要增强工作紧迫感和主动性,紧扣高质量立法这个关键,抓紧提前谋划,加速推进承办项目,不断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切实做好年度立法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晓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