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代表工作 / 议案建议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115号建议)关于开展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的建议

阅读次数:2583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4-01
[字体:  ]

作为正在转型中的资源型城市,我市突出创新驱动、招商带动两大发展引擎,大力培育和发展碳基、铝基、硅基、生物基、高端装备制造、大数据等“四基一高一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了更好地扶持和鼓励大数据企业发展,积极推进大数据融合创新;也便于精准统计和呈现“四基一高”产业产值和大数据发展成果,建议组织开展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

一、出台淮北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和有效服务大数据企业

大数据产业是我市“四基一高一大”六个助攻方向之一,首先要明确哪些企业属于大数据企业,这就需要我们出台“淮北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才能便于我们对大数据企业统筹管理和有效服务,才能更好地扶持和推进大数据产业的发展。

认定管理办法可以从认定工作的管理部门、工作职责、认定程序、认定的有效期限、以及对参与认定企业的基本条件要求、企业的经营范畴、企业的主营收入、企业信用等多维度制定细则;要明晰企业申报认定的流程,如首先企业申请、县区主管部门进行初审、专家评议、主管部门审查认定、颁发资格证书、取消资格行为,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获得大数据资格的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提请主管部门(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主管部门取消其大数据企业认定并收回“大数据企业证书”。

二、针对性制定大数据企业发展的配套措施和奖补政策,助力大数据产业发展

开展大数据企业资格认定,使有关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配套措施和奖补政策更具有针对性,兑现优惠政策更具备依据性,如大数据企业落户补助、经营场地费用补助、服务器托管、云租赁补贴、数据云建设投资补贴、大数据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给予财政贡献奖励、企业运用核心技术开发数据场景应用产品奖补等;也是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数字淮北”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具体体现。

通过开展大数据企业资格认定工作和相应的奖励政策兑现,将会更好地引导、培育和集聚企业创新和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模式,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成立淮北市大数据创新战略联盟,集聚资源、融合提升

目前我市大数据企业普遍技术基础薄弱、应用场景单薄、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技术人才缺乏、规模效应不足等,为整合数据资源要素,推动技术及平台创新,合作提升大数据核心技术能力,协同推进大数据产业技术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在开展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后,建议成立淮北市大数据创新战略联盟,搭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打造产、学、研、用高度融合的大数据产业链,集聚资源、融合提升、共赢发展。

设立 “淮北市大数据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分别安排一定的资金,重点支持被认定为大数据资格的企业;通过扶持资金引导和鼓励大数据企业(机构)开展民生、政务、交通、市政、环保、医疗、工业、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示范,政府优先向大数据企业开放数据资源支持其开发特色应用;对重大应用示范项目优先安排项目资金扶持并进行大力推广;对围绕智慧城市、区块链、人工智能,加强业务驱动,开展场景应用创新和从事数据采集、加工处理、交易等数据资源服务,年度数据资源服务收入总额累计首次达一定金额的企业,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后,也可以从“淮北市大数据产业专项扶持资金”中给予不等金额的奖补(提前制定出奖补细则,更能激励大数据类相关企业做大规模)。

通过成立联盟、设立专项扶持资金,进一步培育大数据产业生态、深化大数据行业应用,促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助力淮北市大数据产业全业态加快发展,汇聚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