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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阅读次数:7015 作者: 内务司法(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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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晓光,副主任张香娥分别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市中院、市信访局、濉溪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山区南黎司法所等地,详细了解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的机构建设、办案流程、人员队伍和经费保障等情况,查看了工作台账、卷宗资料。座谈会上,听取了濉溪县政府、相山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我市各级各部门围绕职能、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成效明显,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要深刻认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意义,健全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纠纷的诉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提升广大群众对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的认知度、信任度,引导人民群众理性对待矛盾纠纷,依法选择调处方式。要贯彻实施好《条例》,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的长远发展和常态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