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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196号建议)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场地设施的建议

阅读次数:4622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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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招收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只能设置在建筑的4层以下,招收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只能设置在5层及以下。我市仍有不少招收中小学生的培训班设置在高层建筑的中高层,学生人数多、年龄小,存在安全隐患。

为此建议,1、教育、民政、市场监管、公安、安监、消防、社区多部门联动;2、摸清情况,严查严管,消除安全隐患;3、管理与指导帮助相结合,规范场地合理设置,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