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学习宣传好民法典,烈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把7月份列为全区人大系统民法典学讲月,号召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干部、人大代表学习民法典,争做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典范。
区人大机关干部积极行动,通过多种方式学习宣传民法典。一是在人大工作群分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提高对民法典颁布实施重大意义的认识;二是通读民法典。区人大机关党支部向机关党员干部每人赠送一本民法典,个人自学一遍,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学习交流,切实提高人大干部学法、用法水平。三是结合实际学习宣传。机关干部不定期到所在的选区走访选民,同时指导选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利用学习强国、报纸、电视等平台,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社会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董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