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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四个“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我市统计工作

阅读次数:5162 作者: 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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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实施统计法律法规,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扎实开展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优化统计信息服务,发挥了统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指出,当前我市统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统计法宣传普及率不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足。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深度广度不够,公众对统计法的认知度不高。部分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够,有的甚至不愿履行填报统计数据的义务;少数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等方面考虑,不愿提供真实统计数据和资料,统计部门获取真实统计信息难度较大;一些部门认为统计工作只是统计部门的事情,部门之间协作合力有待加强。

二是基层统计队伍不够稳定,统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基层统计机构编制较少,镇(街道)统计人员多为兼职,新进人员基本为聘用人员,待遇偏低,导致基层统计队伍不够稳定,工作缺乏连续性,现有基层统计力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统计工作需要。企业统计工作较为薄弱,一些中小企业统计工作制度不健全,统计资料管理不规范,统计人员多为财会人员兼职,且变动频繁,导致部分统计人员不熟悉统计业务流程,填报的统计数据难以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基层一线统计人员补助虽能及时到位,但补助标准偏低。

三是统计执法力量普遍短缺,依法治统的威慑力不够。全市除市级设置了执法监督局外,一县三区均未设立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具备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偏少,三区统计执法力量尤其不足。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不够、威慑力不强,公众普遍缺乏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

四是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有待提升。统计部门围绕淮北高质量转型崛起开展统计调查、调研分析的能力有待提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搜集整理、开发利用、发布解读统计数据做得不够,统计工作与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需要、与社会公众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需求尚有差距。

几点建议:

(一)以推进宣传教育为依托,进一步优化统计法治环境。高度重视统计普法宣传,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市重点普法目录,突出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对象等宣传重点,抓实抓好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宣传,不断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着力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二)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打牢统计基层基础。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统计人员。逐步改善基层统计人员待遇,适度提高一线统计人员补助标准,并由市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以增强统计队伍稳定性。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着力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水平。

(三)以严格规范执法为抓手,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稳步推进县区统计执法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力量。持续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全市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统计造假行为保持“零容忍”,对典型违法案例予以公开曝光,以严格的执法倒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

(四)以深化统计改革为统领,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要指标的监测预警和统计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更加精准的统计服务。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提高统计效率。加强统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增强统计工作合力,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在淮北高质量转型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