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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阅读次数:3186 作者: 法制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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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淮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2111日起施行。

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事关公共安全、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力度,市政府先后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把管理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规范,对上位法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将制定《淮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从条例起草、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至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历时近一年,立法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立法调研等方式,共征求到社会各方意见建议近200条,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凝聚了广泛共识。

《条例》共十八条,坚持从我市实际出发,确定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对燃放管理工作机制、禁放地点、禁放时段、燃放要求、销售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均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条例》的制定,弥补了上位法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以及执法方面的不足,对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也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