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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阅读次数:5073 作者: 法制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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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围绕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管理、通行和停放规定以及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

非机动车作为城乡居民重要的交通工具,在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因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聚焦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会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对《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进行逐条研究修改,形成了《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把《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

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五章二十九条,主要包括推动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着力规范生产销售和登记管理、注重保障通行安全和有序停放、依法明确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征求意见的重点是:对相关政府部门在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和建议;对生产、销售非机动车相关规定的意见和建议;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轮椅车以及电动三轮车、电动轮椅车登记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对非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残疾人轮椅车通行规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相关法律责任设定的意见和建议;其他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社会各界可把意见和建议以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