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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阅读次数:2355 作者: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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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相山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区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清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刘斌、朱正春、刘云、王俊及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飞,区政府副区长李拥军等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大会筹备处关于区十一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筹备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和召开区十一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指出,我区每年能及时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财政保障,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区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就进一步做好2021年“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取得的经验和不足,对照任务强长板补短板,再掀普法高潮,确保“七五”普法圆满收官;紧密谋划好“八五”普法,补足之前的薄弱点,挖掘现有的闪光点,把准之后的着力点,认真总结,补缺补差。要加大精准普法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的宣传工作,抓住领导干部、青少年、社区居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围绕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普法针对性,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达到普法的预期目的。要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丰富普法载体、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法治宣传工作水平,为建设法治相山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改善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高站位推动生态保护,高标准推进问题整改,高质量推进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但全区整体环境形势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就进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要开展环境普法工作,从防范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全面增强社会环保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推动环境综合治理。要对水、大气、土壤环境污染防治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对治理项目后期的跟踪管理,确保全面推进环保工作。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注重上下联动,积极履责,主动沟通协调,科学界定各部门环保职责范围,督促履行好各自监管职责,确保环保职责落实到位,努力推动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圆满完成。

李清平在讲话中指出,即将召开的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对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区八届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动员全区人民坚定信心、团结拼搏,开启新阶段现代化品质相山建设新征程具有重大意义。常委会组成人员、镇街人大负责同志,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好大会的责任感,发扬好的会风,带头参加审议,带头搞好选举,带头撰写议案建议,把百姓的呼声真正反映上来,真正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对人代会各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认真回答代表的有关询问,并将代表的审议意见及时反馈给大会秘书处,为审议好各项报告、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作出应有的贡献。

区人民法院院长崔晓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施宏波、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相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同志,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邱晓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