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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四条建议助力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常态长效

阅读次数:2275 作者: 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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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标对表《安全生产法》和执法检查要求,选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五大高危行业所属的27家单位,采取指定检查、随机暗访、集中座谈、个别交流、观看演练、现场询问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并针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提出四条建议,助力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常态长效。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用力方向。针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行业事故频发,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行动,有序推进、逐项整治。围绕化工行业领域危化品运输、专用车辆停放等重点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对危旧房安全问题分类登记,因类施策,强化隐患动态排查治理。做好源头管控,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对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实施职业和行业禁入。

坚持齐抓共管,分级分类压实责任。明确安委办、应急办及有关部门“三定”方案安全生产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责任清单,照单履责、按单办事。推动完善定期会商、联合研究、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集团作战的合力。采取日常考评和年终考评相结合,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坚持多措并举,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对标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处罚规定,聚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等问题,严格执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建设,作为政府监管的工作重点,推动经营主体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力度,持续提升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业务技能。

坚持保障先行,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专业培训,配强基层和园区安全监管人员,加大安全生产监管车辆、设备、物资保障力度。推进并优化政府向社会专业机构购买“防”“查”服务,积极支持鼓励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形成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一体化网络。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切实提升监管监察、应急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