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拟任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守法用法的有力措施,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思想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接受人大监督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
10月1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的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10名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本次考试内容涵盖了宪法、监察法、刑法、民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监察官法、法官法等法律法规。
参加考试的拟任命人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答题细致认真,体现了良好的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