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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阅读次数:48539 作者: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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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8日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淮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至2025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淮北建设,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党对全民普法工作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加快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淮北、实力淮北、美丽淮北、幸福淮北、效能淮北,推动更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二、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江淮普法行”集中宣传活动,在新市民仪式、十八岁成人宣誓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结合群众需求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创新驱动、乡村振兴等国家发展战略和长三角一体化、淮海经济协作区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大力宣传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更高质量转型发展。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和谐、人民安宁。加强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普法宣传,促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更好地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体系,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认真贯彻《淮北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各级干部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针对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身心特点和学法用法需求,开设开足法治教育课程,5年内对全市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课教师轮训1次,实现市、县(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全覆盖。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和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根据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失德失信行为的惩戒制度,大力宣传表彰“道德模范”“淮北好人”,选树身边先进典型,教育群众崇法向善。

 四、创新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认真落实《淮北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推进法治文化与我市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到2025年,实现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县(区)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镇(街道)普法大讲堂、村(社区)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建设全覆盖。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创建一批法治精品栏目节目,推广“茶馆普法”“相城姐姐普法”“桓桓说法”“谭谭断案”等富有地域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法治文化品牌。学习传承以和为贵、德法并重、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加强对我市法治历史遗迹和文物的宣传和保护,推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讲好红色法治故事,发掘、研究、保护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在双堆革命旧址、红色文化名人故居等地,建设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入贯彻《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和淮北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广“百姓说事点”做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深化依法治校,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坚持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校园贷、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探索公益律师进企业制度,鼓励企业和公益律师开展“结对子”活动,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事的能力。

 六、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正式公布实施时同步进行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在解决涉及物业管理、拆迁安置、环境卫生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时,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各个环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擦亮“法韵淮北”“为你说法”“护航青春”等普法志愿活动品牌。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根据不同群体法治需求,针对案件多发高发、信访投诉热点,积极运用短视频、微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推进智慧普法。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科学制定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市级普法主管部门每年对县(区)普法办人员轮训1次,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全市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单位要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全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本决议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