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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 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的报告

阅读次数:20126 作者: 监察和司法(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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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6月23日在淮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上

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李朝晖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本次会议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对监委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面,我代表淮北市监委报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一项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人民福祉的重要工作。近年来,省纪委监委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高度重视,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市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论述,坚决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市整治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指导,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市监委按照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工作要求,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构建基层监督网络体系,推动监察监督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强力推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向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亮剑,以坚强有力的实际行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以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领导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监察机关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严肃查处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整治“蚁贪蝇腐”,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1008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234人,处分758人(其中政务处分112人)、移送检察机关44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市监委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重要事项、重大工作均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部署开展。认真执行“四个第一”等学习对标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论述,先后37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根据年度重点任务,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每年召开工作推进会、座谈会进行常态化调度推进。

二是站稳人民立场。坚持把监督“放大镜”聚焦在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上,以“小切口”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有力督促全市各地各单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基层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协同联动。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对接,建立完善日常联络、定期会商、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等协调机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2019年,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会同20家市直单位,牵头组织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其中,紧盯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对濉溪县百善镇焚烧秸秆污染空气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公职人员16人;紧盯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问题,督促及时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体系

一是分片设立监察协作区。针对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熟人社会”监督难等实际问题,按照“就近整合、区域划分、便于指导、利于工作”原则,分片设立11个监察协作区,履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廉政教育三项职责。濉溪县第四监察协作区在全省乡镇(街道)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上作典型介绍。

二是深入推进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出台深化镇(街道)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指导县(区)监委依法向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赋予部分监察权,与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全市共派出监察办公室29个,处置问题线索1964件,立案500件,处分494人(其中政务处分28人),有效发挥“老百姓家门口的监委”作用。

三是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全市443个村(社区)全部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动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制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制度,将惠民资金申请发放、村集体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列入监督范畴,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全面提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能力,有效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四是建好用好“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出台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实施意见,做到公权力运行到哪里,监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指导县(区)建立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137项,做到“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创新搭建村级“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在杜集区、烈山区开展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全市累计公开数据信息突破8万条,群众点击查询量超250万人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46个,群众监督“有感”度大大提升。

(三)强化扶贫领域监察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监督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各类检查考核反馈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及时提醒督办。深入一县三区及11家“九大工程”牵头市直单位开展督查,压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联合市扶贫办等相关单位,赴22个贫困村及所在镇开展“进村入户”专项督查,发现并督促解决具体问题20个。建立委班子成员包保调研督导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明察暗访,对作风不严不实、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现场督促整改。

二是坚决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组织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营造脱贫攻坚宣传氛围方面“用力过猛”、扶贫领域痕迹管理蜕变成“留痕主义”等一批“多、推、虚、浮、软”问题。协助市委开展“三个以案”系列警示教育,制定《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举措》,切实减少脱贫攻坚工作中检查考核多、填表台账多、发文开会多等突出问题。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1起98人,处分40人(其中政务处分2人)。

三是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建立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优先处置、快速办理工作机制,上级交办、新受理问题线索实行直查直办、挂牌督办。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腐败和作风问题309起341人。聚焦“两项目两资金”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查处24起30人,追缴收回资金11万余元。

四是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工作清单》,细化43条监督举措,推动过渡期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成立5个监督检查组,开展对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委领导班子成员带案下访、带案约访50余次,推动解决饮水安全、生态环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整治等各类问题80余件。2021年,全市共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5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80人,处分96人(其中政务处分18人)。

(四)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紧盯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聚焦执法司法、养老社保、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医疗医保等4个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四聚焦四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监督检查179次,督促查摆整改问题926个,查处问题316起317人,追缴收回资金1700余万元。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涉粮主管监管部门及企业自查自纠问题137件。

二是监督推动房地产领域“难办证”问题化解。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由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执行组长,全程督办“难办证”问题化解。督促职能部门制定出台《推动“交房即办证”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全面建立“交房即办证”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防止出现新的难办证问题。

三是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建立与政法机关线索移送、处置反馈、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聚焦“伞网清除”扎实开展“四清”攻坚战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陈钦民、南黎派出所原所长徐瑛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全部办结。

(五)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严查严纠群众身边“微腐败”

一是严惩“蚁贪蝇腐”,强化“不敢”的震慑。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坚决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担当、不作为等不正之风问题,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南坪镇黄沟村原村“两委”成员大肆贪污公款、段园镇毛场村原党总支书记沈传亮侵占塌陷区搬迁补偿款等一批基层腐败典型案件。

二是推进以案促改,扎牢“不能”的笼子。聚焦“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针对案件调查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129份,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出台和完善《淮北市采煤沉陷村庄搬迁安置补偿管理办法》《淮北市医疗保障基金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一批制度规范,不断扎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笼子”。

三是抓好廉政教育,增强“不想”的自觉。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小李家纪念馆、徐度乐事迹馆等本地文化资源,打造“一县(区)一品”特色廉洁文化品牌。开展“廉政教育进党校”活动,培训村(居)干部619人次。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报曝光63期、14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精心制作《雁过拔毛 沉浮人生》《小权力 大风险》等警示教育片,推动警示教育不断向基层延伸、向村(社区)拓展,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工作体会和存在问题

全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取得重要成果,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在于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周密部署,在于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在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认识和体会: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准定位、明确方向。党中央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措施,是做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整治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推动重心下移、监督下沉。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检验着监察机关和监察干部的人民立场、初心使命和工作质量。必须着眼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把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贯通起来,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三)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精准发力、靶向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涉及面广、表现多样、成因复杂。必须从治理的高度精准研判整治工作,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根据主要矛盾变化,因时因势调整工作重心,回应“热点”、纾解“痛点”、打通“堵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始终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推动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更加协同有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综合运用加强教育、强化监管、健全制度等多种手段,不断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净化优化基层政治生态。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滋生腐败土壤尚未根除。尽管一些领域群众反映和查处的问题数量有所下降,但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一些老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又不断出现。从信访举报数据看,2021年,全市受理的2031件检举控告中,涉及村(社区)信访举报919件,占基层信访举报的45.2%。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二)权力制约机制仍需完善。一些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的有力监督和制约,缺乏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面对村级集体“三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涉及资金面广量大、点多线长的情况,事前事中监督薄弱,过多依赖事后查处。群众监督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的群众知晓率、使用率仍需进一步提高。

(三)监督治理效能有待提升。从基层各个监督主体履职情况看,监督的思路理念、方式方法、能力水平还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基层监督的综合效应没有完全体现。有的监察协作区与监察办公室协调联动方面做得不够,少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监察干部监督意识和履职能力不强,推动基层监察监督“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深入推进,不断巩固扩大整治成果。

(一)突出政治引领,推动监督体系更加高效。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监察监督与各类监督协调贯通,完善监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行业监管、上下联动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监察协作区、镇(街道)监察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整合监督力量,织密监督网络,聚焦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办理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推动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化解。

(二)深化专项整治,推动正风反腐更加深入。扎实开展“改进作风、廉洁护航”专项行动,保障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深化重复举报专项治理,开展“下沉遍访”活动,努力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7+N”联动整治,一手深入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手监督推动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解决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治理效能更加彰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以及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严厉惩治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全面推开“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把群众身边的公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推动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同向发力、基层监督与基层治理同频共振。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基础性工程,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廉洁文化资源,选树好群众身边的榜样、典型,推动崇廉尚廉深入人心、成为风尚。

(四)加强自身建设,推动监察队伍更加过硬。深化开展“锻造铁军六项行动”,教育引导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能力水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充分发挥市监委特约监察员作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完善监督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对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治“灯下黑”,着力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监察干部队伍。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监委将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领导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踔厉奋发、乘胜前进、笃行不怠,推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果,为实现淮北更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