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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旅游促进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阅读次数:3591 作者: 法制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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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淮北市旅游促进条例》,将于2023年10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旅游竞争力、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但是也面临旅游业态发展不够快、品质不够优,以及服务功能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把促进旅游发展相关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旅游业更高质量发展。

《条例》共五章二十八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三章产业促进第四章服务保障第五章附则《条例》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对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专项规划作出详细规定同时将旅游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全力为旅游业发展预留合理空间。进一步突出地方特色,引导、支持开发运河文化、山水生态、红色文化、工业遗址、乡村民俗等旅游资源同时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与研学、美食、文化艺术相融合,推动文旅融合创新发展。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对统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交通网络,打造智慧旅游服务平台等方面作出规定同时明确要求加大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推动文旅产业多元化、集约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