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7日 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 命:
郑泽恩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朱晓瑜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冯琳琳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郑泽恩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高丽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2023年4月27日 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 命:
郑泽恩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朱晓瑜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冯琳琳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郑泽恩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高丽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