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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人大常委会调研河湖长制落实情况

阅读次数:295 作者: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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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上午,烈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到闸河、龙岱河、萧濉新河、华家湖等实地查看,采取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听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人有关情况汇报等方式,全面了解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总体情况。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烈山区河湖长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全力抓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护和执法监管,河长湖制工作有力推进。

调研组指出,当前还存在部分河段防洪排涝能力不足、水利自动化监管制度体系尚未系统建立,河滩开荒、取土、乱丢垃圾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

调研组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建设美丽幸福河湖宣传力度。强化广大群众对落实河湖长制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建共享幸福河湖的良好局面。要全力推进智慧水务建设。按照“数字化、智慧化”的要求,建设区水利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完善河道水情监测、健全河道智能监控、实施水利一张图建设。要提升联合执法能力。健全“河长湖长+警长”“河长湖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全面整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等多部门执法力量,与周边县区开展跨界河流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全面提升河湖管护执法能力。要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幸福河湖建设,全力打造生态河湖、宜居河湖、富民河湖。要锚定“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智慧水管理”目标,加快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文/孙清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