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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为民 代表工作取得新进展—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回眸之三

阅读次数:6368 作者: 淮北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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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金群   安 敏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2016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人大工作的开展靠代表、人大工作的水平看代表”的工作理念,着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规范开展依法选举及人事任免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了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常委会坚持把加强服务保障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支撑。牢固树立对代表负责、为代表服务、受代表监督的理念,大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构建代表履职平台,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江淮法治》,寄送《淮北人大》等刊物和资料;依托淮北日报《民主与法治》专栏、淮北人大网等宣传信息平台,及时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保障了代表知情知政。注重加强与省、人大代表的联系,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活动日”制度。全年常委会组成人员共走访183名市人大代表、组织开展4次代表接待日活动,详细了解代表履职情况及工作、生活情况,帮助代表解决困难问题,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改进相关工作。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搭建履职平台,全年共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活动达380余人次,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扎实推进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常委会领导多次深入县区、镇(街道)走访代表小组,强化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努力提高代表小组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巩固“代表小组建设提升年”活动成果。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常委会坚持把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载体。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监督“百日执行会战”、参加检察机关“看规范、评规范”以及参与市委重大决策、常委会重点工作意见征求等活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在淮省人大代表赴山东聊城、济宁两市考察学习城镇建设与管理工作先进经验,结合调研我市城镇建设与管理工作,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推动了工作落实。围绕扶贫攻坚工作和民生工程实施,组织开展在淮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活动,先后深入濉溪县百善镇、四铺镇、相山区渠沟镇等地,实地察看扶贫工作开展与民生工程实施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凝心聚力推动省、市委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为推动我市创城工作的深入开展,常委会还组织市人大代表看创城视察活动,实地察看重点项目进展、出租车行业创建、好人文化展示、采煤沉陷区治理、文明校园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情况,认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认真提出意见建议,支持和保障创城工作顺利开展。常委会还紧密结合重点监督议题,注重发挥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中的独特作用,借助代表在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工作质量和履职水平。

激发代表依法履职活力。常委会坚持把着力激发代表履职活力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平台。以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为主要标准,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常委会根据《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优秀市人大代表、先进代表小组、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表彰办法》,对市人大代表、代表小组履职情况以及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议案建议情况实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组织开展优秀市人大代表、先进代表小组、优秀议案建议及先进承办单位评选活动。常委会第35次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表彰优秀市人大代表、先进代表小组、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决定》,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对30名优秀市人大代表、9个先进代表小组、2个优秀议案、20个优秀建议以及10个议案建议先进承办单位予以表彰,进一步增强了代表的代表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积极探索代表工作试点建设,借助实施“121”工程,支持代表工作敞开门、走出去、下基层、接地气,努力增强代表工作的活力与实效。健全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工作,指导县区、镇(街道)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登记、履职工作公开、履职情况报告和履职效果评价等制度,推动市、县区、镇(街道)三级人大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和原选区选民监督,激发了代表的履职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常委会高度重视发挥优秀代表的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广大代表做好本职、创新创业,通过对王子干、王芳、马冲等14名省、市人大代表履职先进典型的宣传,有效激发了全体代表的履职热情,涌现出了一批无私奉献、尽职尽责的先进典型。

严格依法选举及人事任免。常委会坚持把依法做好选举及人事任免工作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保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做好依法选举及人事任免工作,努力实现省、市委的组织意图,为加强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组织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依法补选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民政府市长,圆满实现省委人事安排意图,为在五大发展理念中实现淮北转型崛起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不断探索人事任免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建立健全人事任免有关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分组会议,详细介绍拟任人员情况及任用理由,切实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创新开展对市“两院”拟任命人员知情了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任前考察、法律知识考试、拟任人员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向宪法宣誓等制度,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5次共41人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8人次。同时,常委会还注重强化任后监督,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以及被任命人员任后述职工作,全面了解掌握任命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履职表现,适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勤政廉政,加强任后监督,推动工作落实。

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坚持把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抓手。常委会注重提高代表在大会期间所提议案和建议的质量,许多代表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深入基层扎实调研,建言献策富有价值,议案、建议的内容更加符合淮北实际、更加贴近民生民利、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常委会坚持把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常委会坚持把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市政府分管领导领办、各专委会对口督办、代表视察督办等制度,切实加强与市“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及时召开交办会议,通过听取有关报告、专题调研、实地视察、跟踪问效等形式,促进办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常委会注重加大对一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如《关于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的议案》、《关于加快实施高铁新区规划的建议》、《关于加大我市水污染防治力度的建议》等一些事关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议案建议在常委会的持续督办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得到较好落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106件建议均得到有效办理,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实现了议案、建议办理从“过程满意”到“结果满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