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牵头组织常委会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常委会主要领导的讲话和有关重要综合文稿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2、负责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党组会会议的服务工作;
3、负责机关的文书处理、文件收发传阅、档案、文印及网络管理工作;
4、负责常委会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对机关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检查,做好防范工作;
6、负责机关信息工作;
7、负责机关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
8、负责与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两院”和区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协调工作;
9、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10、负责办公室政治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工作;
11、完成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概况
1、市人大机关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2、市人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市人大机关行政编制39名,机关工勤辅助人员10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单列10人。实有人数55人(含主任、副主任、驻会常委)。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等
- 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全年预算1342.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25万元,项目支出338.35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为:一般公共服务:871.8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403.58万元,医疗卫生:4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万元。
- 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
2017年度预算比上年减少10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3.9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4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经费调整减少。
- 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2017年预算安排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护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430万元。
- 政府采购
2017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用于保障机关办公设备购置。
-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单位有固定资产1614万元,包括车辆23辆(车改后已交行管局,固定资产账面未核销)及办公大楼、办公设备等资产。
6、有关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