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相军,副主任赵岩、王成武、陈永乐、李秀侠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申,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临涣、孙疃两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王成武主持。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费用运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安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的决定(草案)。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
会议集中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上报告、决定草案。
会议决定任命袁奇策同志为濉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等人事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相军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根据《安徽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宣誓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袁奇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毛强面对国旗,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