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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濉溪镇人大推行人大代表“四监督”工作法

阅读次数:3356 作者: 淮北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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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濉溪县濉溪镇人大主席团立足现实,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推行人大代表“四监督”工作法,注重激发代表服务群众、为民办事的热情,确保代表依法履职。

一是开展“参与式监督”。组织人大代表对镇年度预算编制、规划安排、重点项目方案制定以及执行过程进行监督,体现全程参与。集中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开展及整改落实督察工作,聚焦作风建设、纪律执行,协助镇党委找问题,抓整改,促成效。

二是开展“通报式督促”。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镇、社区(村)重点目标推进情况、取得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的督察情况,以通报促进度,及时纠偏。

三是开展“梯次式督办”。对县人大交办以及代表提交的建议件,分类梳理,分级督办,一般问题社区解决,复杂问题条口跟上,疑难杂症镇负责协调。对于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尽可能提高建议件的办成率和满意率。

四是开展“项目式督查”。排出年度重点项目菜单,如环境综合整治、棚户区改造、美好乡村建设、文明创建等重点项目,将代表分组,跟踪督查项目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并及时提出建议,推进项目运作,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林 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