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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阅读次数:2786 作者: 淮北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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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上午,烈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琳,副主任缪瑾、戴玮、张友建、李晓潭及各位常委出席会议。陈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科技创新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讨论通过了烈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区政府副区长尤墩宇,区法院院长蒋涛,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星海,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家祥,会议议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三镇人大主席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