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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濉溪镇人大“五带头”促代表发挥作用

阅读次数:2845 作者: 淮北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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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濉溪县濉溪镇人大在该镇全体县、镇人大代表中开展“五带头”实践活动,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促进代表发挥作用。

一是带头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做依法履职的模范。要求人大代表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带头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带头学习各级人大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拓展思路、增强信心,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经常深入选民,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有见地、可操作、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履职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建设“四个濉溪”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是带头遵纪守法,做弘扬正气的模范。要求人大代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信访,不参与集体上访,不参与打牌赌博,不参与邪教组织,不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邻里团结,家庭和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和个人道德,带头移风易俗,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勤俭持家,有事从简,不大操大办,自觉维护公平正义,敢于同社会不良风气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三是带头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合唱,做促进地方发展的模范。积极为地方发展献良策、作贡献。农村代表要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实行计划生育、维护一方稳定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机关单位代表要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适时走访联系群众,多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共同为濉溪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

四是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做促进社会和谐的模范。要求人大代表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觉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纪守法,在维护社会和谐中起表率作用。顾全大局、弘扬正气、抵制歪风、维护公平正义,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积极发挥优势,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地区和谐稳定发展。

五是带头关注民生,做心系群众,为民谋利的模范。要求人大代表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始终关注群众期盼,立足本职,多办实事。对群众反映的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要力求解决;对自己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真正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濉溪镇人大 林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