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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人大常委会紧扣“八个环节”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程序

阅读次数:3340 作者: 淮北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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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在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过程中,紧扣“八个环节”规范人事任免程序,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对依法拟提请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县委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进行征求意见,取得共识。二是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对拟提请任命的对象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测试,不及格者,暂缓提交常委会审议,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三是宣读任职简历。提请人事任免机关领导到会宣读人事任免议案,介绍任免对象基本情况。四是供职发言。拟任命对象到会作供职发言,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了解拟任命对象的政治理论水平、对岗位职责的认识、依法履职的能力等。五是充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各自了解的基本情况,法律测试成绩,提请机关介绍和供职发言等多方面情况综合考察。六是民主表决。采用电子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个人意愿,保障表决人依法行使职权。七是颁发任命书。表决结束后,当场宣读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名单,常委会主任逐一向任职对象颁发任命书。八是向宪法宣誓。建立并完善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以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魏秀侠)